电子购货凭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子购货凭证是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交易平台向消费者出具的证明购销活动或合同履行的电子凭证,其法律地位由2010年7月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首次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出具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法还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记录、保存义务以及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争议处理中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的义务 。
2009年7月1日,东莞税务部门开出全国第一张网络电子发票。2018年6月14日,全国首个“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在广州开发区上线 。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收费公路收费站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须依法出具购货凭证。《合同法》自1999年起承认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进一步规定符合原件形式要求的数据电文须具备内容可调取性及完整性,通过电子签名与可信时间戳技术可保障凭证的防篡改性和抗抵赖性。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建议交易服务提供者保存交易记录以应对纠纷。
想要了解更多“电子购货凭证”的信息,请点击:电子购货凭证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