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铁路、交通港航、民航系统和驻军以及海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想要了解更多“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的信息,请点击: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百科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铁路、交通港航、民航系统和驻军以及海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想要了解更多“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的信息,请点击: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