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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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及配套措施如下:
2013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规划未来五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
2013年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世界经济论坛2014年新领军者年会致辞中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概念。
2014年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对非债券形式存在的政府债务予以置换,以三年过渡期缓释政府债务风险,减轻政府债务压力,2015—2018年共发行置换债约12.2万亿元,存量债务基本置换完毕。
2015年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到2025年,“互联网 +”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多次降准降息,释放上万亿元流动性,减轻国内经济通缩压力。
2016年进一步细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财预〔2016〕152号),明确存量显性债务、存量隐性债务(2014年认定的8.6万亿或有债务)、2014年以后新增隐性债务的偿还管理方式。
2016年多份文件明确各行业去产能目标规模。
2017年房地产业政策调控严厉频繁,全国超过100个城市(县级以上)发布各种相关房地产调控措施200余次,调控手段增多,在“限购”“限贷”基础上,“限售”“限价”成为新手段,加入限售的城市超50个。
2017年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大督查,提出压减50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退出1.5亿吨以上煤炭产能,淘汰、停建、缓建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产能,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推进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
2018年金融去杠杆方面,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从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8年企业去杠杆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控制宏观杠杆率。
2018年政府去杠杆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中发〔2018〕27号),提出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在5 - 10年内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2019年一季度央行在MPA考核中,将制造业中长期和信用贷款纳入考核范畴,加大金融对制造业领域支持。
2020年5月延期召开的两会上,国务院临时加大财政、货币政策力度,不设立经济增速目标,赤字率目标提升至3.6%以上,新增发行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减税降费规模达2.6万亿,全年完成多次降准降息,实现全年经济正增长。
2020年加大脱贫税收优惠力度,多渠道保证完成脱贫攻坚。
2021年地方相继制定碳中和发展目标,如上海、海南提出2025年实现“碳达峰”,江苏、广东提出提前实现“碳达峰”。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21年12月末,《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21年互联网领域经历为期一年的强监管。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举措上半年基本实施完成,加大实施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底前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合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