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看待格力被美国罚款一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大洋彼岸传来了格力认罚的消息。格力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协议,并支付9100万美元的罚款。格力生产的加湿器有缺陷,可能引发火灾。格力在明知道产品有缺陷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销售量而故意瞒报。关键是故意瞒报这一条,延迟起诉协议中的内容是,格力瞒报产品缺陷。在信息不一致,不充分的情况下,事情的真相只能靠猜测。

如果产品不符合其应有的质量要求,则构成缺陷。在狭义上,缺陷仅指一般质量问题。如产品外观、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缺陷,危害人身和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如果产品具有保护人类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则表示该产品不符合该标准。

经营者应当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下,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除非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前已经知道存在缺陷。我国产品责任法关于生产者责任的规定属于制裁。应该对行为人的过错进行制裁。产品侵权有过错,则产品侵权责任应为制裁责任。综上所述,产品缺陷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原则。

我国现行法律对产品责任归属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它不仅可以维持法律惩罚和教育的功能,而且可以及时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财产损害,无论损害财产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只要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害属于产品责任法的保护范围,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