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足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名足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涵埭村,营业期限至2036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志春,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状态为存续。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服装、运动鞋、鞋材、帽子、包袋、袜子、健身器材、针织布、梭织布(不含漂染)等。
公司前身创建于1993年,位于中国鞋都晋江,系中外合资运动鞋生产企业。经过发展,公司拥有标准化厂区20000多平方米,员工2000多名,年产“名足”牌运动鞋、休闲鞋几百万双,在国内设立了二十多个销售分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南美、亚洲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002年,公司聘请台湾影、视、歌三栖明星苏有朋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确立了打造阳光运动品牌的远景规划,品牌理念为“做得更好”。 2010年,公司推出“平衡训练鞋”新品;2011年,为拓展市场打出“休闲阳光”概念并推出工装靴系列产品,同年起全面收缩运动鞋生产,业务转向时尚休闲鞋领域。 公司拥有“MIZZU”、“名足”、“MEZON”等19个注册商标, 曾获得“国家免检产品”、“消费者最喜爱的十大民族运动鞋品牌”等荣誉称号。
公司曾多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存在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风险记录。 具体而言,公司自2019年起多次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日期包括2019年7月30日、2020年7月9日、2021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2023年7月13日、2024年7月3日、2025年7月4日等;2023年12月13日还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 2021年8月5日,公司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未履行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公司存在多起司法案件,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 2025年,公司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例如2025年11月20日、11月27日(执行标的331,683元)、12月1日、12月4日(执行标的2,123,336元)等。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多次被下达限制消费令,如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20日、12月27日等。 2025年,公司多次发布欠税公告,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等税种。 此外,公司历史上于2018年6月1日、12月6日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7月28日有终本案件记录; 企业年报信息仅公示至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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