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是中国首部针对电梯部件报废的国家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提出并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填补了国内外电梯行业部件报废技术规范的空白,规定了曳引机、制动器、门系统等13项关键部件的检测方法与报废判定依据,明确机械损伤、材料老化等6类失效模式作为技术指标 。

标准涵盖安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轿厢等核心部件的技术参数,提出优先维修、报废更换的成本控制原则,为电梯部件安全评估提供统一规范 。其制定基于我国电梯保有量增长及老旧设备安全隐患的现实需求,通过部件级报废机制平衡安全性与资源节约效益 。

该标准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并联合38家单位参加起草,起草单位合计39家,舒文华、欧阳惠卿等40位专家参与研制 。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其技术框架被广东等地的地方标准继承并细化,后续配套文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一步扩展了电梯报废标准体系 。

想要了解更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的信息,请点击: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