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基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合伙制基金是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的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GP负责基金运营及投资决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提供资金,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且不参与管理 。特殊普通合伙模式下,合伙人可依据财产份额承担责任 。该模式具有税收优势,分配机制灵活,常采用“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设置门槛收益率等条款 。
2006年《合伙企业法》修订确立有限合伙合法地位。2007年6月青岛葳尔、南海创投等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成立,成为中国私募基金发展新起点 。LP依法享有财产权、咨询权与监督权,GP代表基金行使民事权利 。国内有限合伙制基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称、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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