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此次案件都有哪些疑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日前,“23岁女生从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上了热搜。
受害人叔叔介绍,事发2月6日晚,小莎在“货拉拉”下单搬家服务,由周师傅接单。车行驶至岳麓区曲苑路段时,司机报警称乘客跳车自杀,后因医治无效去世。
21日晚间,货拉拉APP回应称,司机当时有拨打120送医,警方对该事件的调查仍在持续,尚未形成定论。
22日,九派新闻记者在长沙见到了小莎的父母,他们不接受女儿自杀的说法,正等待警方公布调查情况,准备和货拉拉进一步协商。
其母说,“平台在行驶过程中没有尽到监督责任,出事了也没有积极面对。搬家的肯定不只是我女儿,还会有很多小女孩,我不希望她们出事。”不太可能是自杀,因为自杀者不会认为跳车必死,更不会选择满地打滚而死。从调整姿势到后脑着地需要时间,而司机不可能察觉不到。
认为不是自杀,就是冒险。那就有两个问题:为什么后脑先着地?为什么六分钟后就要冒险?
可能被下药了,趁着还有点意识,不得不跳出去,但因为药物影响,无法把控好姿势,比如手臂无力而腿还有力气,所以“跳”出去的时候,来不及调整重心,后脑着地而死。
还有可能是,“跳”出去的时候,司机拉到了腿,横向平移变成了转动。或者其他姿势导致的,但无论什么姿势,肯定能找到跳车时的指纹。因为后脑着地需要调整姿势,而司机没说自己被女生踹过,女生也就不能只靠两腿调整姿势为后脑着地。而女生踹跳后,司机理智的做法,是先停车,再擦指纹,再抬起女生复制一份指纹,最后叫救护车。搬家不会多干净,监工也得去外面走来走去,查不到脚印,也会很奇怪。
现在,当事的货拉拉司机,由于暂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和小姑娘的死亡有直接关系,所以被暂时释放了,这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在没有证据能证明某人有罪的情况下,是不能剥夺其自由和权利的。
但这只是暂时释放,并不是证明他无罪、无责,目前他是本案中的最大嫌疑人,不可能那么容易就全身而退。如果以后查实他和女孩的死有关系,那还是要按法律还是要该抓就要抓、该惩处就要惩处的。
而真相是什么、女孩的死因是什么、那6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谁该为这件事负责人,还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我们不能凭空猜想和下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