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泉委〔2010〕70号),设立泉州市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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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泉委〔2010〕70号),设立泉州市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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