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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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制定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于2012年1月18日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8月16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细则共六章六十四条,包含总则、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明确财政部负责全国彩票监督管理,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分别负责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省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关工作。 规定逾期未兑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并由地方使用,确立非法彩票的五种形态,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列为非法行为。 2018年修订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在非法彩票定义中增加互联网违规销售条款,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删除部分行政管理条款,增加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条款。 明确彩票品种开设变更需进行技术检测,完善销售网络设置原则及代销者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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