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化妆品标签(cosmetic label)是2015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美学与美容医学名词,指粘贴于化妆品销售包装外的印刷品、数字、符号、图案等标识,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书,需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该标签包含销售包装外部的印刷标识和内部使用说明,需标注产品中文名称(通常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构成)、注册人/备案人信息、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表(按含量降序排列)、执行标准编号、净含量、使用期限等内容。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另行标注。
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禁止标注医疗术语、虚假宣传或暗示疗效等信息。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明确化妆品标识标注规则。2021年发布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新申请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规;此前已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签更新,形成“一品一标”管理体系。
儿童化妆品需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并以“注意”或“警告”作为引导语标注相关警示用语,且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对于文字符号不规范、标注格式不统一等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轻微情形,可被认定为标签瑕疵。
为适应产业发展,相关部门正推动化妆品电子标签的实施,以实现标签管理的数字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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