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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章程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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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章程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章程是规范该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协会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由上海市跆拳道爱好者自愿组成,接受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及社团管理局监督,住所位于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其宗旨为贯彻体育政策,推动跆拳道运动普及与发展,助力上海体育事业建设。

协会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每届任期四年,下设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会员分为团体与个人两类,享有选举权、参与活动等权利,并需履行会费缴纳义务。其职责涵盖推广跆拳道运动、组织培训、承办赛事、开展科研及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等。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及政府资助等。根据相关文件,协会依据章程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如教练员资质审核、注册及等级评定等。章程还明确会旗会徽知识产权归属及涉外活动备案审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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