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发现被拐后,反将人贩子卖掉...看法院怎么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法院一审判决刘慧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具体案件经过及法院判决依据如下:
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被判无期徒刑。
“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独眼龙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
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两年。
刘慧因拐卖妇女罪被判三年,法官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三年已是从轻。
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
她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对拐卖已满14周岁的男子(包括成年男性)没有具体罪名。但在拐卖成年男性的过程中如果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非法拘禁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让拐卖男性去做苦力,可能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也有法律人士认为按照目前的立法趋势来看还是有可能改成拐卖人口罪的,比如猥亵罪的对象之前只有妇女儿童,现在也改成猥亵他人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