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7天无理由退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非法学专业,专业开设过经济法,只能粗浅的回答一下。
七天无理由退货属于消费者的固有权利—冷却期退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消费者从网络上购买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法条如下: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所以并不是淘宝自己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至于为什么国家规定是七天,法条里每一个字都是很多专业人士协商出来的结果,期待有法学专业的大佬从法条制定的角度解释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