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湖南沅江三中16岁高三学生弑师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本来是懒得回答涉及未成年人的问题了,而且也没有法律标签。不过既然被邀了,看这一百多个回答主要是讲故事与发泄情绪,所以我加了个“刑法”的标签,提一下本案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情节。
事实方面,新闻报道都是单方面陈述,没有什么比较可靠的来源,无法判断。但是量刑上,可以考虑的内容是:
1、是否年满16周岁
虽然这类案件,14-18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16周岁仍然是一条分界线。14-16之间的,量刑时获得的轻判利益明显会高很多,即使是抢劫之类的犯罪,适用缓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16-18之间,就只有最基本的轻判、不适用死刑的量刑利益了,并不会有太多特殊待遇。
事实上在有些比较轻闲的地方,少年庭恨不得从案件里绣出花来。他们会去区分刚满16周岁、16岁半、17岁、接近18岁等等年龄段,搞不同的量刑从轻幅度。
2、社会调查
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是必经程序,并且非常重要。它需要调查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背景、学习、社会经历等等一系列的内容,全面考查这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导致他思想扭曲的原因,是否可能扭转,等等。
但是很多地方就是个形式,因为没那么多时间精力。詹红荔这种负责的法官终究是少数。
3、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虽然幅度相同,但前者是从轻到重,后者是从重到轻。考虑量刑的顺序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罪名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最终的量刑不同。
影响罪名的主要情节,从案情介绍来看,主要是在刀是不是为了犯罪而专门准备,26刀在全身的分布位置和深入身体的程度,以及事情起因和犯罪动机等等来综合判断。(注意,并不是只限这几点,而是从案情介绍中我只看到这几点)
如果专门买了一把刀去报复,显然是预谋,那就会倾向于杀人。
如果26刀集中在胸腹颈等要害部位,并且深度也显示是用力捅刺,那显然也会更倾向于杀人。
因为没看到尸检之类的卷宗材料,不详细分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