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是福建省为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而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于1992年6月20日经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该条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有效填补了当时商品质量监管的法规制度空白,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健全完善,《条例》已明显滞后,诸多条款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适合继续适用 。
《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自1992年9月1日起实施,分别于1994年、1997年、2010年、2012年进行了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提请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中,建议废止该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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